幂级数的绝对值级数发散,则原幂级数发散,

问题描述:

幂级数的绝对值级数发散,则原幂级数发散,

  不对.
  幂级数有以下性质:
  (1)幂级数至少有一个收敛点.
  (2)幂级数在其收敛区间内是绝对收敛的,在收敛区间的端点发散、绝对收敛和条件收敛都是可能的.
  所以,你的结论不成立.  绝对收敛必收敛,这个性质不止在幂级数成立,对所有类型的级数都成立。  绝对值级数发散,则原级数发散。这里有个充分条件,就是“如果一个级数是利用比值判别法或根式判别法判别其非绝对收敛,则可断定原级数必发散。”而幂级数的收敛区间正是利用比值判别法或根式判别法来求得的。而在收敛区间的端点的绝对收敛性不是用这两种判别法来判别的,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在收敛区间的端点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