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的N(N>1)次方减1的数不全是质数的证明

问题描述:

关于2的N(N>1)次方减1的数不全是质数的证明
上次 我问“2的N(N>1)次方减1的数是质数吗”
有个朋友说 牛顿证明过 不是的
我想知道 是怎么证明的

用反证法:N=4时为15,不是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