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工作,甲单独做要十天完成,乙单独做要15天完成,丙单独做要20天完成,现三人合做,中途乙请假.

问题描述:

一项工作,甲单独做要十天完成,乙单独做要15天完成,丙单独做要20天完成,现三人合做,中途乙请假.
结果用6天完成工作.乙休息了几天?

(1/10+1/15+1/20)×6-1=3/10(乙少做的份数)
3/10÷1/15=4.5天(.乙休息了的天数)能不能再详细一点?(1/10+1/15+1/20)×6-1为什么要减1啊?(1/10+1/15+1/20)×6是算假设乙一直参加,所做的总份数,因为乙休息了几天,所以就多了,减掉单位1,刚好就是乙没有做的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