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作完成一批零件.甲做的是乙,丙的三分之二,乙做的是甲丙两人的三分之七,丙做15个,零件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人合作完成一批零件.甲做的是乙,丙的三分之二,乙做的是甲丙两人的三分之七,丙做15个,零件
共多少个?
答
已知,甲做的是乙、丙的三分之二,
可得:甲做的是总数的 (2/3)÷(1+2/3) = 2/5 ;
已知,乙做的是甲丙两人的七分之三,(若按题中的“三分之七”则无解)
可得:乙做的是总数的 (3/7)÷(1+3/7) = 3/10 ;
所以,零件共有 15÷(1-2/5-3/10) = 50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