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问题描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小李,17岁,在学学生,在母亲节,他用几年中春节时收到的压岁钱3000元给母亲买了一条金项链.母亲表扬了他的孝心,但认为家中经济不宽裕,儿子的钱应派更好用场,坚持要和儿子一起回商店退还项链.小李因为这件事闷闷不乐,骑车时分神,红灯亮了都没有反应,结果把过马路的老人撞伤.
问,1、商店是否应该收回项链?为什么?
2、老人治伤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负责?为什么?

1、商店应当收回项链!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在本案例中,小李是17岁学生,尚属于未成年人,且没有自身经济来源,其依靠的仅仅是父母大人提供的压岁钱来完成购买项链这一民事行为.因此,该小李尚不能对其购买项链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应当予以撤销!

2、应由小李父母负责! 我国法律规定: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责任和监护人共同承担.基于此,小李虽然是造成老人受伤的直接责任人,但是由于其尚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行为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