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儒家、法家法律思想的特点及其局限?

问题描述:

分析儒家、法家法律思想的特点及其局限?

国家没有持续强盛的,也没有持续衰弱的.治理国家崇尚法律,国家就会强大;治理国家崇尚仁义,国家就会衰弱.
自从有了私有物,人类便有了私心;有了私心,因而产生贪念;有了贪念,才有了劫取他人财物的事情发生.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也变的比以往更聪明.所以劫取他人财物的方法方式也就多种多样了,因而衍变出各种乱法行为.而人类的私心也在不断膨胀.我不知道这种私心何时达到顶峰,我只知道在战国时代,人类的私心已然不可能再膨胀了.
对于一个私心极重的人,任何的仁义都不可能使他舍去私心.所以,当一个国家的百姓都有这极重的私心的时候,仁义就不可能会治理好他们了.而这个时候,圣人舍去迂腐的仁义并采取法律来治理国家.利用百姓的自私心来治理百姓.通过奖赏来鼓励他们做该做的事情,通过处罚而禁止他们做不该做的事情.所以百姓虽然贪心,却不敢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虽然畏惧,却不敢逃避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倘若是用仁义去治理,百姓做错了事,就不会得到应有的处罚.那么百姓就会违背仁义而去拿取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就不会承担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了.
仁义是百姓所喜欢的,却是弱国的根本.百姓喜欢仁义是因为百姓希望所有的人都可以对自己讲仁义.当人越是困苦,越是艰难便越是希望别人都对自己讲仁义.所以在那个年代了,天下最盛行的学术就是儒术.然而国家讲求仁义,百姓就不会讲求仁义.百姓不讲仁义,就会滋生各种霍乱.百姓滋生霍乱,国家却一味的以仁义治理,那么国家不衰弱是不可能的.
法律是百姓所讨厌的,却是强国的根本.百姓讨厌法律,因为法律是制约百姓行为的.国家通过法律,对百姓的行为作出标准,百姓依照法律,从事法律所规定的,远离法律所禁止的.人人依法行事,事事有法可依.那么国家不强大是不可能的.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制止百姓作出乱法的事情.所以怎样处罚可以制止百姓乱法,便制定怎样的处罚条例.制定百姓所畏惧的处罚而废除百姓不畏惧的处罚.百姓畏惧处罚就会守法,百姓守法国家就会安定,国家安定就会富强.可是那些腐儒却一味的贬低刑法而重视仁义.迂腐的认为刑法就是通过严刑峻法来残害百姓,却将法律视为是对于百姓的危害而舍弃它.盲目的盛行仁义.致使百姓不再畏惧乱法而乱法.
孔子奉行仁义周游于列国.于国无益,于民无益.然而天下人都奉其为圣人,并永世尊崇.商君奉行法治实行于秦国.富秦强秦,使秦称霸天下.然而天下人都视其为酷吏,并永世贬损.
法治可以富国强国,而仁义无益于国家民族.史实已证.可国家仍然奉行仁义而贬低法治.我真不明百那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