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其实际工作有何指导意义?

问题描述:

如何理解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其实际工作有何指导意义?

定新物质的产生(即衍生新物质).
  “一种意识决定新物质的产生”不等于“一种意识产生新物质”.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其类似于经济学里讲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借助原材料生产出包含价值的商品”,我们可以说“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决定了包含价值商品的产生”,却不可以说“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产生了包含价值的商品”.因为如果没有原材料,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再大也不会生产出商品,但在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却不是原材料,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是商品产生的根本原因和推动力.在某些物质产生过程中,某些意识因素成为了物质产生的根本原因和推动力,即对新物质的产生起决定作用.所以我们说意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决定物质.意识一旦形成便在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中表现出来,使主体具有明确的、自觉的目的,从而决定了主体对活动对象、手段、方法具有选择性.在意识指导下,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运用一定手段对客体进行创造性的改造或创造出新客体.整个人类在意识指导下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创造人类所需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所以“人的意识不仅能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客观条件不同、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这就决定了物质与意识之间的关系不能单一地说成是谁决定谁的问题.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物质借助人脑衍生出意识,意识又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衍生出新物质,物质世界和意识世界如此无限地衍生便推动了整个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