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宿命论是什么(是不是极端唯物论)?宿命论在物质和意识关系上的观点是什么?1、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如何理解?2、宿命论在物质和意识关系上的观点与社会规律的客观性有什么关系?
哲学的宿命论是什么(是不是极端唯物论)?宿命论在物质和意识关系上的观点是什么?
1、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如何理解?
2、宿命论在物质和意识关系上的观点与社会规律的客观性有什么关系?
宿命论不是唯物唯心的范畴,实际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有宿命论,只不过各自的表现形式不同.
宿命论意指否定偶然性,极端强调必然性,而且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万事万物包括人类本身从其产生到灭亡的过程都是决定好的,而且是不可更改的.可以通俗地理解为有一个“命运”在安排.每个事物的一生只不过是按照早已决定好的剧本在表演而已,中途绝对不会发生任何偏离剧本安排的情况.即使一个人坚定地要反抗命运,他的所作所为也是由命运本身决定的.
宿命论在唯物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是以霍布斯为代表的机械决定论.霍布斯等经验主义哲学家认为宇宙的本源是物质,物质世界的自然规律支配了万物的发展.既然任何事物的变化都可以用科学的角度来解释,那么就不存在所谓的“偶然”,人们之所以认为有“偶然”的存在只不过是对事物的认识能力不够而已.举个简单的例子,掷骰子的结果,一般人都认为是偶然的,随机的.但实际上从骰子掷出去之时,结果就已经决定了.因为它的结果受掷出角度、力量大小、旋转速度、空气阻力、桌面反弹力等各个因素的影响,只要能获得精确的各因素的数据,完全可以通过科学计算事先“算”出骰子的结果.可见这一结果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所谓的“偶然”只不过是人们无法获得精确数据去计算而已.同样的,某人一次临时起意的犯罪也不存在偶然性,因为这一罪行是被当时犯人的心情、生活状况、自身道德缺失、现场的机会等因素决定的,只要这些因素齐备,则该罪犯必定犯罪.哪怕事先所有犹豫,也只是各因素共同起作用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最终必然导向犯罪行为的实施.
所以,不管是物质世界,还是人类社会,都受到不可违背的客观规律的决定性影响.人的所谓“主观能动性”也只不过是物质规律的其中一种作用形式.
机械决定论是极端唯物的,但如果按照它的观点,则人和万物的一生都在客观规律决定之下,实际上不存在任何的个体*和偶然,因为导向了宿命论.
宿命论在唯心主义派别中的主要代表是宗教神学决定论,神学家认为世界由上帝创造、受到唯一真神(上帝或真主)的绝对掌控,神学家们有句名言“没有上帝的旨意,一根头发都无法掉落在地”.连掉一根头发都是由上帝决定的,更何况其它大事呢?因此,人的命运乃至世界万物的命运都在神的鼓掌之中,谁也无法逃脱,谁也无法改变.这就是神学宿命论的基本观点.
所以,宿命论本身并不涉及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它主要涉及的范畴是必然和偶然,人的主观能动性等方面.
至于社会规律的客观性,表现在社会规律一经形成,则不受个人主观的影响而改变,所以它是客观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某些网络小说写现代人穿越会古代搞各种科技革命社会革命等,就违反了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因为作为个人,是无法凭一己之力改变社会发展的固有进程的.如果这样做了,必定会受到社会规律的极大反噬,作为个人是完全没有力量抵挡住这种反噬之力的.
但是,社会规律的客观性也有其相对性,它和自然规律不同,并非绝对客观,也并非如自然规律那样难以改变.社会是人的集体,所以社会规律虽不会被某个个人直接改变,但会因为社会主流观念、社会形态的巨大变化发生改变.比如清朝之前的中国,不管发生任何起义,都无法改变君主政体,只是会换一个王朝而已.这就是当时的社会规律决定的.但随着西方**思想的传入,和民众的觉醒,这一规律被打破被改变.现代中国要恢复君主制反而变成违反客观的社会规律的行为了.就拿穿越小说来说,某个人直接过去改变社会规律很可笑,但他通过自己超前的观念,利用自己身份带来的巨大影响力(比如穿成皇帝之类),在能承受住社会规律反噬的前提下一点点地改变当时的社会意识,那么潜移默化扭转社会规律也就有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