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对法的概念有何独特理解

问题描述:

法社会学对法的概念有何独特理解

  法社会学是专门以社会学的眼光分析法律的一门交叉学科.
  对于法的概念,有很多不同的学派与理解,最普遍的解释是: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对于最普遍的解释,社会学在这几个方面有着与其不同的独特解释:
  1.法的产生.普遍解释认为,法是由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但就社会学的研究来看,一些社会习惯与社会道德也能发挥法的作用,也具有调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特点,这在学术界称为习惯法,它并不是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但实际上发挥着法的作用.成文法虽然是国家制订和实施的,但它的制订和实施仍然不能脱离社会,否则人民不会遵守,人民不会遵守的法律,也不能称之为法.因此,法社会学认为,法是产生于社会的.
  2.法的主要属性.普遍解释认为法的阶级属性是法的主要属性,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法社会学认为,法的主要属性是社会属性,因为法归根结底是规范社会秩序,只反映阶级属性的法律脱离社会,不会被人民所接受.
  3.法与道德的关系.分析实证主义认为法即国家意志的表现,和道德无关,只要是国家制订和实施,就是法,即恶法亦法.但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为人民所接受的法才能称为法,认为道德与法有关,即恶法非法.法社会学在这一问题上倾向于自然法学派并进一步进行了发展,对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阶层,法社会学认为只有在社会阶层,法与道德的联系才最为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