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列的极限定义有点不明白!

问题描述:

数列的极限定义有点不明白!
比如数列:Xn=1+n分之(-1)n次方,n=1,2,3,…
如给定正数100分之1,由于|Xn-1|=|n分之(-1)的n次方|=n分之1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最后会等于n分之1?如果n是偶数呢?岂不是等于负的n分之1?

题目的条件:n=1,2,3、、、、即n>=1
那么0n分之-1的n次方!n等于1,2,3,…,当n等于3的时候,n分之-1的n次方就等于3分之-1的3次方,等于负的3分之1,对吧?是n分之-1的n次方,而不是1的n次方。这一点我不明白!别忘记你的最后个式子有个绝对值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