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工程队合修一条路,三个队所修的路程比为8:7:5,现在要求三个队按所修路程派劳动力,丙队由于特殊原因没有派出劳动力,但需要付给甲乙两队劳动报酬共计1350元,结果甲队派出60人,已队派出40人,请你算一算:甲乙两队各应分得多少元?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个工程队合修一条路,三个队所修的路程比为8:7:5,现在要求三个队按所修路程派劳动力,丙队由于特殊原因没有派出劳动力,但需要付给甲乙两队劳动报酬共计1350元,结果甲队派出60人,已队派出40人,请你算一算:甲乙两队各应分得多少元?
答
60+40=100(人)
100÷(8+7+5)=5(人)
甲:5x8=40(人)
乙:5x7=35(人)
丙:5x5=25(人)
1350÷25=54(元)
甲应得:(60-40)x54=1080(元)
乙应得:1350-1080=270(元)解释?原来3村共需派60+40=100人,按比例甲村出40人,乙村出35人,丙村出25人现丙村不能出人,出了1350元报酬代替25人,平均每人54元甲村多出了20人,应得54*20=1080元乙村出多了5人,应得54*5=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