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誉权
问题描述:
关于名誉权
答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