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题 (17 11:5:7)
问题描述:
应用题 (17 11:5:7)
某班次汽车从奉化东站行驶至象山丹城站,途经宁海西店站,象山西周站,着辆汽车到各站的时间如下表所示,梅山在西店竹竿和吸收站之间,距西店站16千米,距西周站32千米.
求:家住西店的小张,家住梅山的小王和家住西周的小马在奉化东站合乘一辆出租车回家,实现约定三人平摊车费,若车费共付了278元,问小张,小王,小马三人各付多少车费比较合理?
站点 时间
奉化 8;00
西店站 8:25
西周站 9:23
象山丹城站 9:36
答
假如车是匀速行驶,走过的历程应当和时间成正比.从奉化到西店3人同乘25分钟,每人应承担278*25/83*1/3,约等于28元.从西店到梅山2人同乘58/3分钟,每人应承担278*58/83*1/23*1/2,约等于每人32元.从梅山到西周小马一人乘车.278-28*3-32*2=130
小张应负担28元,小王应负担28+32=60元,小马应负担130+32+28=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