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有人民币168元,第一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第三次丙拿出与甲相同的钱数给甲,这时甲、乙、丙三人钱数恰好相等.原来甲比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人共有人民币168元,第一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第三次丙拿出与甲相同的钱数给甲,这时甲、乙、丙三人钱数恰好相等.原来甲比乙多多少元?
答
最后每人的钱数是:168÷3=56(元);
第二次拿完之后,甲有:56÷2=28(元),丙有:56+28=84(元),乙有:56元;
第一次拿完之后,丙有:84÷2=42元,乙有:56+42=98(元),甲有:28元;
则原来乙有:98÷2=49(元),甲有:28+49=77(元);
所以,原来甲比乙多:77-49=28(元).
答:原来甲比乙多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