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行走的速度分别是30、40、50、甲乙在A地,丙在B地,同时相向而行,丙遇乙后10分钟相遇.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人行走的速度分别是30、40、50、甲乙在A地,丙在B地,同时相向而行,丙遇乙后10分钟相遇.
求A、B两地相距多少千米?

30+50=80米
80*10=800米
40-30=10米
800/10=80分
40+50=90米
90*80=7200米
或这样理
分析:丙遇乙后10分钟和甲相遇,这10 分钟丙所走路程为50×10=500米,乙也继续前行10分钟,所走路程为40×10=400米 .
当丙与甲相遇时,乙已经比甲多行了500+400=900米.
追击问题:路程差÷速度差=共同行使时间
所以,甲所用时间为900÷(40-30)=90分
而甲所用时间和丙所用时间是相同的.
所以,全程路程为30×90+50×90=7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