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价值规律的内容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问题描述:

试述价值规律的内容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1、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规律.只要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存在价值规律.
  (1)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但并不是商品经济中唯一的经济规律.商品经济中有许多经济规律,价值规律是基本的规律.
  (2)价值规律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同其他任何规律一样,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原因:
  ①在商品交换中,商品的生产者总想提高价格,而消费者又想降低价格,所以在长期的市场交换中,必然形成等价交换的趋势.
  ②在商品交换中,如果一方总占便宜,另一方总吃亏,那么这样的商品交换是不能持续下去的.
  3、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理解这一问题,要注意三点:
  (1)价格与价值“不一致”的原因:虽然价格由价值决定(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但价格不只受这一个因素的制约,价格还要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供求的变化影响价格,使价格上涨或下跌.如下图:
  (2)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原因:虽然供求关系影响价格,使价格与价值不一致,但另一方面,价格的变化也会影响“供求”,使供求趋于平衡.如下图所示:
  (3)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的原因:
  ①价格的波动是以价值为轴的,不是脱离价值的无限上升或下降,所以仍然是价值决定价格.
  ②虽然每一次交易中价格与价值并不一致,但从较长时间看,商品的平均价格和商品的价值是一致的.
  (二)、价值规律的作用
  1、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分的分配;
  2、价值规律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3、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作用
  (一)在存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无论什么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生产总是被分成许许多多的生产部门,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中,客观上要求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按一定的比例关系分配到各个生产部门,使社会生产各部门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商品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价值规律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起着程度不同的、但又是必然的调节作用.
  价值规律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间按比例分配的调节作用,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的上下波动和市场竞争实现的.由于商品生产基本矛盾的存在,商品生产者都是按照自己的意志盲目地进行生产,他事先不可能准确地知道市场的供求状况,只有通过商品价格的涨落,才能知道社会上需要什么和不需要什么,哪种商品生产多了和哪种商品生产少了.由于商品价格的涨落直接关系到商品生产者的经济利益,这样,市场上商品价格的涨落,便成为商品生产者了解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晴雨表”,并成为商品生产者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生产“指示器”,从而引起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转移,使社会生产各部门保持大体协调的比例关系.
  价值规律的这种调节作用,在商品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简单商品经济阶段,价值规律的作用对象是以个体私有制和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者.价值规律在狭小的地方市场上起着自发的事后调节作用.同时,由于简单商品经济只是作为自然经济的补充而存在,小商品生产者从事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买而卖”,即为了获得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而出让自己生产的使用价值,价值规律的作用程度受到很大的局限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范围的拓展,价值规律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成为社会生产的惟一调节者.但是,由于这种调节具有自发性和事后性的特点,是在已经形成了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起作用的,它不可避免地造成生产时而扩大时而缩小的盲目性,造成社会劳动的巨大浪费.经济发展客观上要求国家对商品经济实行宏观调控,价值规律“看不见的手”和国家“看得见的手”共同起作用,减少社会生产的盲目性,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所以,无论什么样的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按比例分配的调节作用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程度、范围和方式不同而已.
  (二)价值规律要求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商品价值量又同劳动生产率依反比例而变化.因此,不同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生产率不同,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从而个别价值不同,但都按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出售商品,这必然会产生收入上的差别,这关系着他在竞争中的胜败、存亡和命运.那些劳动生产率高,单位商品中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少,其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商品生产者,就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而劳动生产率低,商品个别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的商品生产者,他们较多的个别价值只能转化为较少的社会价值,从而只能获得较少的收入,甚至赔本.而且,竞争中的重要手段就是降低商品价格.劳动生产率高,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商品生产者,即使在竞争中把价格降到社会价值以下,但只要在个别价值以上,仍可获得较多的收入,因而他们在竞争中便处于有利地位,容易取胜.而那些劳动生产率低,商品个别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的商品生产者,即使在竞争中按社会价值出售商品,也会处境不利甚至亏本;如果*把商品价格降到商品价值以下,就会陷入更加不利的境地,甚至可能破产.为了在竞争中不被淘汰,并争取到优势地位和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商品生产者在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和竞争规律的强制作用下,就必须千方百计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切商品生产者都这样做的结果,就会促进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推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三)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商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经营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高低水平各不相同,生产同种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也不一致.但价值规律不承认这种差别,商品生产者只能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为基础进行交换.在价值规律的这一作用下,生产条件好、经营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高的商品生产者获利就多,发展就快,在竞争中就处于有利地位,就会不断地兴旺发达;反之,生产条件差,经营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的商品生产者,则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逐渐衰败破产.这就是在价值规律作用的基础上产生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下的商品经济中,优胜劣汰机制都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机制.它促使生产要素向拥有优势的商品生产者那里流动,实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它促使各种稀缺的资源从落后者手中转移出来,交给产出率高的先进者使用,从而使稀缺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减少了资源浪费;它作为一种外部压力,在促使先进者更先进的同时,也促使后进者竭尽全力赶先进.处于落后地位的商品生产者为了避免被淘汰的命运,必然积极进取,改变落后面貌.所有这一切,都有利于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从社会生产关系的角度考察,在以小私有制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优胜劣汰作用表现为两极分化.在封建社会末期,价值规律引起的两极分化:少数生产条件较好的小商品生产者越来越富,生产规模越来越大,变为资本家.大多数生产条件较差的小商品生产者贫困、破产、沦为雇佣工人.从而在小商品生产者贫富两极分化基础上,导致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 在商品经济以后的发展中,尽管其所处的社会制度背景不同,价值规律的优胜劣汰作用依然存在,所不同的,只是其作用的表现形式、范围、程度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