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小汽车在城街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70千米/小时,如图,一辆小汽车在一条城市街路上直道行驶,某一时刻刚好行驶到路面对车速检测仪正前方50米处,
问题描述:
“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小汽车在城街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70千米/小时,如图,一辆小汽车在一条城市街路上直道行驶,某一时刻刚好行驶到路面对车速检测仪正前方50米处,过了4秒后,测得小汽车与车速检测仪间距离为130米,这辆小汽车超速了吗?
答
由勾股定理得,BC=
=
AC2−AB2
=120米,
1302−502
v=120÷4=30米/秒,
∵30×3.6=108,
∴30米/秒=108千米/小时,108>70,
∴这辆小汽车超速了超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