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1个年度内”,这个年度的周期的起止,是怎样算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请问这里说的“1个年度内”,这个年度的周期的起止,是指下面哪种情形呢:A、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B、某劳动者在、本单位入职之日,至次年的这一日的前一日,如2011年2月3日-2012年2月2日;C、该劳动者第一次工作时在某另一单位入职之日开始算起止日;D、其它情况.【请赐教】如果A是正确的话,那么,比如某劳动者刚开始进入社会工作,在2012年12月29日入职某单位,到了2013 年12月28日满一年,那么,是不是一般应该在剩下的29-31日这3天中安排他休带薪年假5天?那不够休假天数的那2天,是不是应该可以在2014年年度内补回?
问题描述:
请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1个年度内”,这个年度的周期的起止,是怎样算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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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里说的“1个年度内”,这个年度的周期的起止,是指下面哪种情形呢:
A、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B、某劳动者在、本单位入职之日,至次年的这一日的前一日,如2011年2月3日-2012年2月2日;
C、该劳动者第一次工作时在某另一单位入职之日开始算起止日;
D、其它情况.
【请赐教】
如果A是正确的话,那么,比如某劳动者刚开始进入社会工作,在2012年12月29日入职某单位,到了2013 年12月28日满一年,那么,是不是一般应该在剩下的29-31日这3天中安排他休带薪年假5天?那不够休假天数的那2天,是不是应该可以在2014年年度内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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