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真理、科学理论之间的联系是怎么样的?
认识、真理、科学理论之间的联系是怎么样的?
一、真理与科学
先说一下真理的定义.“真”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正”的意思,另一个是“实”的意思.“正”的意思是不错谬、不颠倒.比如说“2+2=5”,这就是错谬的.又比如说“两斤重于三斤”,这就是颠倒的.这两种情况都不属于“正”的情况.另外一个意思就是“实”,就是不虚幻.比如电影,它就是虚幻的,不真实的,这通过我们的经验就知道.另外一种情况,象“兔角”,我们看兔的两个耳朵好象是它的角,实际上不是,兔角是没有的,这就不是实.
“正”,可以通过我们平常的逻辑推理,根据理智成立.“实”就跟我们的实践有关系了,必须通过我们自身的经验来证实.这一般情况下可以叫实证,佛教叫亲证,就是我们个体性的经验能够把握它,如果不是个体性的,那就不是实,因为对我们没意义.如果我们不能受用它,不能证实它,就是对我们没意义.比如刚才说的电影、兔角,那就是要我们实证的.
“理”的含意,就是“按照它做,能够得到相应的结果”.这有两个相应,一个是跟它相应着去做,另一个要得到跟它相应的结果.比如说“鸡蛋碰不过石头”,这是个理,因为我们如果拿着鸡蛋去碰石头的话,就发现这是真的,它碰不过石头.再比如说“清心寡欲可以活得比较自在”,这也是一个理,如果我们真的是清心寡欲,那就会发现真活得比较自在.这都是一般的理.
我们这里谈的是真理,就是真之理,即实正之理,这就把理进一步限定了.而且真理是在终极意义上说的,或者依佛教的说法是从究竟意义上谈的.究竟意义上说,如果我们能够跟真理相应,我们首先能够解脱烦恼,另一个是解除疑惑、痴迷,用佛教说法就是我们能够得到解脱和菩提.如果真的是跟真理相应,就一定能达到这两个结果.这是真理的含意.
要按照刚才说的这个“真理”的定义,那么科学是不具备这样一种特点的,这是在究竟意义上来说的,不管从各个侧面考察,还是总观,科学都不满足这样一个定义.在后面我们要详细分析这个问题,来证明我这次讲的中心论点,就是“科学不可能是真理”.即按照刚才的定义,从终极意义上来说,科学绝不可能是真理.
如果有人不管从实践的意义上,还是从信仰的意义上,还是从种种利害得失的意义上来维护科学,希望科学是真理,都没有用,因为它不可能是真理.过去的科学不是真理,这是肯定的,我们以经典力学为代表,当时是很成功的,但是后来新的物理学出现以后,它就被取代了,被扔掉了,就象破布、破衣服似的扔掉了.这就看到了它不可能是真理.现在的科学实际上命运会跟它是一样的.未来也是这样.
而且科学不可能逐步迈向真理,即不可能有真正的“进步”.这象一种“定数”.任何对科学在真理意义上的乐观主义,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就是愚痴与迷信.比如有一些人就取这种乐观态度,它说科学认识是一种螺旋性的进步,我们现在是不可能认识到真理,但是今后随着我们的认识和客观世界不断地相互作用,我们最终能达到绝对正确的认识,黑格尔他们也有这种乐观主义,觉得最终能够达到真理.就是说虽然科学在任何一个时态上都不是真理,但是科学最终,就象数学上的取极限,它会趋近于真理.从科学史角度看,或从科学的认识方式看,这种想法肯定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