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用2000元买了一套组合家具,一年后将其中价值四分之三的物体内交给委托商店作价1200元寄售,并按寄售价的1/20付了手续费.其余物品自己留用.后来寄售的这部分商品,按寄售价卖出了3/10,损坏了1/10,委托商店按寄售价赔偿了损失.某人自己留用的部分也损坏了1/5,最后他把两处剩下的物品全部按原价的7/10卖出,这个人共损失多少元?
某人用2000元买了一套组合家具,一年后将其中价值四分之三的物体内交给委托商店作价1200元寄售,并按寄售价的1/20付了手续费.其余物品自己留用.后来寄售的这部分商品,按寄售价卖出了3/10,损坏了1/10,委托商店按寄售价赔偿了损失.某人自己留用的部分也损坏了1/5,最后他把两处剩下的物品全部按原价的7/10卖出,这个人共损失多少元?
寄售的货物按寄售价卖出了3/10,损坏了1/10,委托商店按寄售价赔偿了损失实际就是相当于卖出了4/10,获得480元
那么余下按原价7/10卖得=(2000*1/4*4*5+2000*3/4*6/10)=910元
个人损失是=2000+60-480-910=670元
答案是670元
780元
670元。
够烦的。
寄售手续费1200*1/20=60元
寄售卖出、损坏1200*+1200*=480元
寄售剩下的物品3/4*(1-3/10-1/10)=9/20
留用剩下的物品1/4*(1-1/5)=1/5
剩下的物品售价2000*(9/20+1/5)*7/10=910
共损失2000+60-480-910=670(元)
1、将原条件理解为“1个苹果搭配2个梨,缺10个梨;1个苹果搭配5/3个梨,多5个梨”,此时盈亏总额为10 5=15(个)梨,两次分配数之差为2-5/3=1
寄售部分:成本:2000×3/4=1500元手续费:1200×1/20=60元售出部分:1200×3/10=360元损坏部分:1200×1/10=120元从寄售店一共收回:360+120=480元剩余部分:(1200-480)÷1200×1500=900元自用部分:成本: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