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招聘打字员,要求每分钟至少打字120个,有甲、乙二人前来应聘,已知乙的工作效率比甲高25%,甲打1800个字的时间比乙打2000个字所用的时间多2分钟,问甲、乙二人是否被录用?
问题描述:
某公司招聘打字员,要求每分钟至少打字120个,有甲、乙二人前来应聘,已知乙的工作效率比甲高25%,甲打1800个字的时间比乙打2000个字所用的时间多2分钟,问甲、乙二人是否被录用?
答
设甲每分钟打字x个,乙每分钟打字(1+25%)x个,则
=1800 x
+22000 1.25x
解得:x=100,
检验得:x=100是原方程的解,
则100×(1+25%)=125,
所以,甲每分钟打100个字,不被录用;乙每分钟打125个字,被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