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招聘打字员,要求每分钟至少打45字,甲、乙二人来应聘,己知乙的工作效率比甲高25%,甲打1800字的时间比乙打2000字的时间多5分钟,问甲、乙二人是否能被录取?

问题描述:

某公司招聘打字员,要求每分钟至少打45字,甲、乙二人来应聘,己知乙的工作效率比甲高25%,甲打1800字的时间比乙打2000字的时间多5分钟,问甲、乙二人是否能被录取?

设甲每分钟打字x个,乙每分钟打字(1+25%)x个,则

1800
x
=
2000
1.25x
+5,
解得x=40.
经检验,x=40是原方程的根.
∴1.25x=1.25×40=50,50>45.
答:乙被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