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以”在文言文中主要用法有:
A、作介词。可译为“把”、“被”、“对”、 “用”、 “将”、 “凭”、 “因为”、 “根据”、 “按照” 等。 如: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
B、作连词。可译为“和”、“又”、“而”、“以致”、“以便”等,也可以不译。如:以塞忠谏之路也。
C、作动词。一般译成“认为”、“以为”。如: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D、用“有以”、“无以”的形式出现时,同 “有”、“无”一起译成“有什么”、“没有什么”或“不能”。如:非学无以致疑,非问无以广识。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字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以”字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以”字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以”字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以”字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以”字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以”字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以”字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以”字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以”字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以”字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