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车从AB两地相向而行,两车的速度比是2:3,已知甲走完全程需用5.1小时,两车几小时后相遇

问题描述:

甲乙两车从AB两地相向而行,两车的速度比是2:3,已知甲走完全程需用5.1小时,两车几小时后相遇

甲走完全程要5.1小时,v甲:v乙=2:3 所以乙只要3.4小时就可以走完全程。设全程为x,那么经过x/(x/5.1+x/3.4)=2.04小时相遇

2.04

2.04小时相遇
甲走完全程要5.1小时
则乙要3.4小时可以走完全程.
设总路程为1.
则甲每小时走1/5.1
乙每小时走1/3.4
速度相加就是每小时,甲乙一共走的路程.
再用1除以加得的和.
就是最后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