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法条怎么理解?

问题描述:

这句法条怎么理解?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这句话可以看出标价签、价目表所标示的服务项目与实际不符属于价格欺诈么?
如果能看出来,请帮我举个例子说明吧.

是的.
纵横法律网 简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