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和小明都积攒了一些钱,他们所积攒钱数的比是7:4,小芳向灾区捐赠了77元,小强向灾区捐赠了35元,碰巧的是,捐赠后他俩剩下的钱一样多,小芳原来有多少钱?

问题描述:

小芳和小明都积攒了一些钱,他们所积攒钱数的比是7:4,小芳向灾区捐赠了77元,小强向灾区捐赠了35元,碰巧的是,捐赠后他俩剩下的钱一样多,小芳原来有多少钱?

  每份=(77-35)÷(7-4)=14元;

  小芳原来有14×7=98元;

  小强原来有14×4=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