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和小芳都积攒了一些零用钱,她们所攒的钱的比是7:5.在向四川雅安灾区捐款活动中,小红捐了56元,小芳捐了32元,这时她们剩下的钱数相等,小红原来有多少钱?

问题描述:

小红和小芳都积攒了一些零用钱,她们所攒的钱的比是7:5.在向四川雅安灾区捐款活动中,小红捐了56元,小芳捐了32元,这时她们剩下的钱数相等,小红原来有多少钱?

设小红原来有7X元,小芳原来有5X元,则7X-56=5X-32.解得X=12.所以小红原来有7*12=84元.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