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文中“下定义”和“作诠释”有何区别?

问题描述:

说明文中“下定义”和“作诠释”有何区别?

下定义和作诠释是两种常见的、极易混淆的说明方法.所谓下定义,就是用简洁而明确的语言,指出被说明对象的本质特点,把容易与之混淆的对象区别开来的一种说明方法.如:“统筹方法,是一种安排工作进程的教学方法.”而作诠释,则是对事物或事理的某些性质和特点进行适当解说的一种说明方法.如《看云识天气》中提到的“虹”,课文注释为:“夏天雨过天晴,太阳对面的云幕上,常会挂条彩色圆弧,这就是‘虹’”.
尽管这两种说明都以通俗简洁的语言去说明事物的特点,但是二者在许多方面仍有较大差异,显示出许多各自不同的特点.
从形式上看,下定义在说明事物本质特征时,常用判断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诠释可用多种句式来表述.此外,下定义还可用公式来表示: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属概念”就是被定义概念所属的大类,也就是归类;“种差”就是在大类之中,被定义概念与同类相邻概念间的主要差别.如:“水是没有颜色,没有气味,没有味道的透明液体.”“透明液体”就是“属概念”,其余的说明部分是“种差”,也就是“水”与其他透明液体的差别.
从特点上看,下定义要准确简明,概括性较强;作诠释则具体而通俗,有时带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从科学性的角度看,作诠释的语言比不上下定义.
从内容上看,下定义着眼于事物的本质属性,作诠释注重于外观的表象、性质和特点.
从严密程度来看,下定义要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说明的内涵和外延与事物相等,说明的对象与说明的内容可交换位置,意义不变;而作诠释对说明的对象解说往往侧重于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或者解说它的构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质的因素,因而说明的内容不能与被说明的对象变换位置.二者的区别可用图示表示.下定义:甲是乙=乙是甲√,作诠释:甲是乙=乙是甲×.下面举例比较说明.
A、食物是一种能构成躯体和供应能量的物质.(下定义)
B、激光是一种颜色单纯的光.(作诠释)
C、在太阳和月亮的周围,有时出现一种美丽的七彩光圈,里层是红色的,外层是紫色的,这种光圈叫做晕.(作诠释)
A、B两句都是判断句,A句使用了下定义的方法来说明食物的概念,它还可变为:“一种能够构成躯体和供应能量的物质就是食物.B句用作诠释的方法从颜色上解说激光,如果变为“一种颜色单纯的光就是激光”,那就荒谬了,因为不是所有有颜色“单纯的光”都是激光.C句不是判断句,说明的内容没有解说“晕”的本质特征,只是描摹了它的具体表象,因而是作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