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地相距291.8Km ,张宏骑车一每小时18km的速度从甲地开往乙地,王强开车以每小时65km的速度从乙地使往

问题描述:

甲乙两地相距291.8Km ,张宏骑车一每小时18km的速度从甲地开往乙地,王强开车以每小时65km的速度从乙地使往
甲地,几小时后两人相差1.3km急

(291.8-1.3)÷(18+65)
=290.5÷83
=3.5 小时
答:3.5小时后两人相差1.3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