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来水供水压力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他出现在什么地方?

问题描述:

国家自来水供水压力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他出现在什么地方?
他具体出现在国家法律的什么位置?
自来水系统应保证一定的水压,使能供给足够的生活用水或生产用水.城市自来水管网需保持最小的服务服务水头为:从地面算起1层为10米,2层为12米,2 层以上每层增加4米.例如,当地房屋按6层楼考虑,则最小服务水头应为28米.至于城市内的高层建筑物或建筑群,或建筑在城市高地上的建筑物等所需的水压,不应作为管网水压的控制条件.为满足这类建筑物的用水,可单独设置局部加压装置,这样比较经济.

供水服务压力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镇供水服务》(CJ/T316-2009)(2010年6月1日起实施)中第6.2条要求“供水水压应符合CJJ58-2007中第3.1.3条要求,供水管网末梢压力不应低于14米,管网压力合格率不应低于97%.”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7)中第3.1.3条要求“制水生产工艺应保证连续地向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符合当地*制定的相关规定,保证管网末梢压力不应低于14米.”
3、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1.14规定,洗手盆、浴盆等卫生器具的最低工作压力为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