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与,或,非三个基本逻辑可以表示任何逻辑关系?
问题描述:
证明与,或,非三个基本逻辑可以表示任何逻辑关系?
答
(1)任何逻辑关系,最终都可以在【真值表】中明确、唯一地表示出来;
(2)根据真值表,我们可以直接写出该“逻辑关系”的【标准与或式】;而【标准与或式】就是仅由与、或、非表示的.
方法是:
(1)真值表中,每一行都对所有的变量进行了赋值;这一组赋值,就确定了该逻辑关系的一个【最小项】:变量=1,则取【原变量】;变量=0,则取【反变量】.
(2)将所有【该逻辑关系等于1的那些行,所对应的最小项】,全部用【或】连接,就构成了此逻辑关系的【标准与或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