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对市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但为什么唐中后期夜市相当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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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对市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但为什么唐中后期夜市相当繁荣

唐朝商业以都城长安最为繁盛.从唐朝中期起,商业越出两市,渗入坊间,逐渐冲破了地域的限制.如颁政坊有馄饨曲,长兴坊有毕罗店(一种抓饭),胜兴坊有推小车卖蒸饼的,辅兴坊有卖胡麻饼的,水昌坊有茶肆,等等.坊间的店铺还逐渐冲破了时间的限制.务本坊西门率先出现了“鬼市”,即夜市.夜市发展很快.唐文宗开成年间(836-840)曾下令:“京夜市,宜令禁断.“(《唐会要》卷86市)然而夜市仍在发展,以至崇仁坊“尽夜喧呼,灯火不绝.”(《长安志》卷8)朝廷只得听之任之.夜市的发展使禁夜制度无形中受到破坏.晚唐诗人薛逢就生动地写道:“洛阳风俗不禁街,骑马夜归香满怀.”以上资料足以证明,唐朝中期,都城长安不但出现了夜市,而且具有相当的规模.
应当指出的是,事物的发展总是有一定过程的.唐朝中期以后,在一些通都大邑出现了夜市,对封闭式市场模式开始有了一些冲击,但其规模和程度还不足以破除坊市分区的封闭格局.到了北宋,坊市分区的封闭格局被彻底打破,民居与商业区融合为一体.这是中国市场制度和市场形式的一次大变革.量变和质变是一切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任何事物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一定的限度引起质变,质变以后,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事物就是在量变和质变不断地循环往复的相互转化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事物.割断事物的发展过程,以非此即彼的观点判断事物,是形而上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