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去江边钓鱼,甲钓了7条,乙钓了10条
问题描述:
甲乙去江边钓鱼,甲钓了7条,乙钓了10条
中午来了一位游客,甲乙两人把钓得的鱼烧熟后平均分成3份.餐后,游客付了34元钱给甲,乙两人.问:甲乙两人各应得多少元?
我算了好久就是除不尽
答
每人分得:(10+7)÷3=17/3条
每条鱼的价钱:34÷17/3=6元
甲得到:(7-17/3)×6=8元
乙得到:34-8=26元什么17/3一共17条鱼,平均分给3个人每人分得3分之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