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问题描述:
经济法案例分析: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答
1、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依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应当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丙丁无权过问企业事务的约定损害了二人的基本权利.
2、甲的行为不符合入伙、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规定.
3、郑的合伙人双*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行为虽违法,但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一旦被追认仍为有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