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

问题描述:

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
中国究竟是何时开始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其标志和依据是什么?这期间对于个人财产和权力的定义又发生了何种变化?对于此后封建制度下奴仆的存在是否算作是奴隶制度的残留?
结合各位的回答,我又简单了解下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定义,感觉问题更多了.
一、我认为奴隶制是相对生产力来说的,最初奴隶制的形成有赖于部族战争中产生的俘虏和个人剩余财富的出现.封建制相对塔尖权利划分来说的,
二、奴隶制和封建制在中国历史上相当一定时期实际是并存的.
那么究竟我们是以何种标准来定义历史上各王朝和时代的社会形式的?人口比例?生产力比例?

我先帮你回答一下之前的问题吧.中国从夏朝开始进入奴隶社会,实行井田制,也就是田地分为“公田”和“私田”,公田归贵族占有,私田是劳动者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说私田实际上也归*所有.春秋时期,铁器牛耕出现,生产力提高,开垦的荒地增多,各国开始进行税制改革,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鲁国的“初税亩”是瓦解的标志.战国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井田制,井田制彻底被废除.封建制度下奴仆的存在实际上是在土地兼并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劳动者主动投身富强以求庇护从而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是封建制度下的矛盾,而奴隶制度下的人身依附是*的,没有任何*的.
你的一个问题的定义是对的,部族战争中产生的俘虏和个人剩余财富的出现是奴隶的主要来源和奴隶制度下依附关系形成的原因,战争中的失败者,以及失去私田或无力耕种着*成为奴隶主阶层的附庸.
王朝的社会形态,从商鞅以法律形式废除了井田制度后,奴隶制度的根基就没有了,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的标志就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也就是土地私有,允许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