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工程队合修一条路,三个队所修的路程比为8:7:5,现在要求三个队按年修路程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个工程队合修一条路,三个队所修的路程比为8:7:5,现在要求三个队按年修路程
甲乙丙三个工程队合修一条路,三个队所修的路程比8:7:5,现在要求三个队按所修路程派劳动力,丙队由于有特殊原因没有派出劳动力,但需要付给甲乙丙队劳动报酬共计1350元.结果甲队派出了60人,乙队派出了40人.请算一算,甲乙丙队各应分得多少元?

甲应该完成总任务的:8/(8+7+5)=2/5
乙应该完成总任务的:7/(8+7+5)=7/20
丙应该完成总任务的:5/(8+7+5)=1/4
实际上:
甲完成了:60/(60+40)=3/5
乙完成了:40/(60+40)=2/5
甲超额:3/5-2/5=1/5
乙超额:2/5-7/20=1/20
丙队的报酬,应按超额量分配.1/5:1/20=4:1(超额量,实质是帮丙完成的部分)
所以甲应得:1350÷(4+1)*4=1080(元)
乙应得;1350-1080=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