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
请问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
个体的意义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各个领域里,最直观、最感人,也最容易引发共鸣的,无疑是救助个体.看到一只伤愈的红隼重返蓝天,足以让每一个在场者热泪盈眶.
但是,很容易被志愿者忽略的一点是,救助野生动物个体的价值往往并不在个体本身,而更多地在个体背后的整个种群.这和救助人类社会中的弱势个体是不同的.
动物和人的差异很多,按照演化生物学家道金斯等人的观点,最大的差异可能在于动物缺乏文化.在这里,文化的定义是与遗传无关、但可以模仿和传承的行为模式.
人类社会中,文化因素正在逐渐压倒遗传生理的因素.我们对自我的改造能力越来越强,先天遗传素质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小.当我们说 每个人都独一无二 的时候,这种独特性大部分来源于后天.而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更是几乎全部来自文化领域:他的一生中会创造出无数的新思想和新事物,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而当他死去时,哪怕他的血脉有后代来传承,那些未曾表达出来的无数思想也会永远消失.相比之下,他对人类的遗传贡献显得微不足道.
然而,野生动物个体在环境中的绝大部分行为,都可以回溯到它的基因;个体间的文化传承即便存在,影响也通常微乎其微[1]
. 如果两群狼面对同一场景做出了不同的反应,那是因为它们的遗传特征不同,而不是因为它们各自经历了不同的狼群历史、有不同的狼群文化.就算有动物因为和人相处而从人类这里习得了复杂的行为,当它回归野外时也几乎不可能把自己学会的 人类技巧 教给其它动物、改变原有的文化.一种不适应其所在环境的人类文化可以导致一个文明的毁灭,但动物界中的文化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巨大的效果.
因此,野生动物的价值更多地承载于它的基因之中,种群本身的延续更为关键.个体的死亡是必然的,但基因通过种群基因库可以长存下去,维持物种的存在.
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个体,更多是一种保护种群的手段,本身并非目的.
所以黄石公园才会引入狼来控制鹿的数量、来淘汰老弱病残.这样的行为在人类中无法想象,在自然界却是完全正常合理的;我们经常用人类的眼光去看野生动物,忘记了我们之间的客观差异.
而假如一个物种本身并未濒危,那么刻意保护它们的个体,对整个物种也没有多少好处.如果我们出于其他理由、依然希望保护这些个体免于死亡的话,那就不属于狭义动物保护的范畴了.
但实际上这两个命题都很可疑.物种虽然寿命长,但早晚也要消逝,新生代哺乳动物每个物种的平均寿命也不过几百万年而已.地球历史上至少 99.9% 的物种都已经绝灭了,绝大部分都和人类没有关系.
至于 保护地球,则问题更大.其实,没有哪个物种是 不可或缺的.有些物种消失后其地位立刻被取代了,有些会波及到其他物种,只有很少数的物种一旦绝灭可能会引发生态系统大范围的崩盘.但是,崩盘了也不是世界末日,几千万年过后,一切又都会重头再来.地球是很脆弱,很容易被打得鼻青脸肿,比如发生在大约 2.5 亿年前的
P/T 绝灭事件
杀死了海洋中大约 96% 的物种;但是地球又很顽强,不管多惨都能恢复回来,P/T 之后过了 1000 万年,物种多样性就超过了绝灭之前的水平.
很简单,地球经受得起生态系统的崩盘,人类可是受不起.虽然地球作为一个整体每次都恢复了,但每次陪葬的物种数目却不计其数.不要说生态系统崩盘了,脆弱的人类经济体系连海平面上升几十厘米都招架不住,这让地球历史上动辄上百米的海平面变化情何以堪.
而如果不考虑 保护我们自己 这个因素的话,保护其它野生动物的动机似乎也变得不充分了.人类的捕杀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猛犸的绝灭,这件事情应该责怪人类吗[2]? 但如果这是人类的错,三叶虫绝灭又是谁的错呢? 我们是不是应该要求硬骨鱼考虑一下三叶虫的感情和生存权[3]? 恐龙经受不住小行星撞击而绝灭了,这又应该怪谁呢?恐龙自己还是小行星? 一种生物适应不了小行星撞击,另一种生物适应不了人类出现,二者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在一个外星智慧看来,也许是这样的:如果人类把猛犸象杀光了,那是猛犸象缺乏像蟑螂这样的适应力.如果人类因为滥杀生物导致自己毁灭,那是人类过于愚蠢、活该倒霉.如果人类通过保护其它物种使自己得以延续,这就很聪明、很高瞻远瞩;但这不是必然结局,不是理所应当,也谈不上道德高尚.
但我是人类,所以我非常、非常、非常希望人类走上最后一条路.
【保护这个世界,保护你自己】保护的意义然而,物种存活与否,以人类的价值确实太难判断了,毕竟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十分浅薄.而难以具体讨论时就诉诸抽象,有了这种常见的思维习惯,很多时候我们就会说:动物保护不仅仅是为了物种本身的存活,而且是顺应(某个不可捉摸的)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是会产生不良后果的,这个总该没错吧
这篇文章不讨论其中的自然主义谬误,只说一下把 保护 等同于 顺应自然 的问题.
顺应自然,听起来很美好,但实践中却根本无法执行自然界的绝灭是一直存在的,大灾难有绝灭,平时也有绝灭.那么,假如有一个本来要绝灭的物种被强行挽救回来了,这算什么情况呢? 这个过程中是不是损伤了其它本该繁盛的物种的利益呢? 动物之间是有利益冲突的,比如流浪猫的繁盛通常都会给野生鸟类带来严重的伤害.不管这样做好不好,这显然是对自然界的严重 扰乱.
那么不扰乱,该灭绝的让它们灭绝行不行?问题又来了谁该灭绝呢? 你不作为,就会有其他的人类活动影响;而这些活动影响是永无可能被完全抵消的.大熊猫的地位至今也没争出个所以然,它们在野外天然栖息地的生活能力极强,完全不用人担心,真正的问题在于栖息地本身遭受了严重的人为破坏.可是,栖息地本来就是会因为气候变化而改变的,如果人类文明从来没有存在过,大熊猫会不会因为自然的气候周期而遭受危险呢?没有人类的话它们会什么时候气数已尽?绝灭之前会不会产生出新的物种?没有人知道.
【城市,发展不应是对自然的侵蚀】
实践中的保护
但现实中的野生动物保护的最大困境不是环境伦理,而无一例外在于资源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