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7亏损10万元,2008年赢利20万元,2009年赢利3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

问题描述:

某企业2007亏损10万元,2008年赢利20万元,2009年赢利3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
为什么不需要再弥补2007年亏损呢?

5年弥补期.(20万元-10万元)*0.25+30万元*0.25-10万元亏损*0.2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