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犯罪客体的三个不同层次

问题描述:

如何理解犯罪客体的三个不同层次
如题.

犯罪的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的关系是一般、特殊和个别的关系.它们是密切联系的.一般一定与个别相联系而存在,没有脱离个别的一般,反之亦然.至于特殊,它对于一般是个别的,对于个别又是一般的.这就是它们三者的联系,也就是一般客体、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