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在研究勾股数时发现:很多已经约去公因数的勾股数中,都有一个数是偶数,如果将它写成2mn.

问题描述:

小明在研究勾股数时发现:很多已经约去公因数的勾股数中,都有一个数是偶数,如果将它写成2mn.
那么另外2个数分别可以写成m的平方+n的平方,m的平方-n的平方,如4=2x2X1,5=2的平方+1的平方,3=2的平方-1的平方,小明的规律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正确因为(m²+n²)²+(m²-n²)²=[(m²+n²)+(m²+n²)][(m²+n²)-(m²+n²)]=(2m²)(2n²)=(2mn)²所以(m²+n²)²=(m²-...谢谢,O(∩_∩)O谢谢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