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光速不变怎么理解啊?

问题描述:

对光速不变怎么理解啊?

光速不变原理的重新表述与哲学思考
光速不变原理的重新表述与哲学思考2E,`\1x}"E1C
众所周知,光速不变原理是爱因斯坦相对论学说的主要支柱之一.但是长期以来,在许多学术讨论或科普介绍中,对该原理的表述以及相应的表述用语却存在着不够准确、有时甚至严重误解的情况.显然,这种状况不利于我们把握光速不变原理的物质本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相适应的人类大脑思维对该物质本性的哲学思考.为此,笔者在这里提出自己(经过长期思考)对光速不变原理的一种表述,同时阐明自己对该原理的若干哲学思考.
~\5i4h*eVv%E1q j;t&Ig 1 、目前流行的“光速不变”表述用语,乃是一种通俗的、不够严谨的说法.对该物质存在形式与现象的准确表述用语应当是“光是一种以其特有速度为存在形式的物质(或能量),其速度与发光体的发光机制无关,与发光体的运动状态无关,也与观测者的存在形式无关.” /lL,m\2b0K\3T,z
2 、自然界可以存在改变光速的物理(从广义而言)机制.这里的问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所有的问题都是人类大脑思维的问题,而不是宇宙物质存在形式的问题)在于,当光的速度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化之后,变速后的光是否还能够被视为原来的光?以及是否还能够被称之为光?提出这类问题的原因是,我们已经把“光”解释为“一种以其特有速度为存在形式的物质”,因此当它的速度发生变化时,不可避免地要重新审视它以“光”的身份能否继续存在的资格.
{4X)@:p+UC,@1c9I E2Q%x 3 、在光被物体吸收的过程里,光的存在形式发生了本质变换,并消失在或变形于原子核与相应电子的相互运动状态里.这里的问题有,光在这种过程中,是否发生了速度变化,它的速度是如何降低为零(若不是零又是多少)的,这个过程需要多少时间或者根本就不需要时间?
\1y;e+p*t9^:U"z 4 、与第3条有关的问题是,光被发光*造出来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着速度变化,它的速度是如何达到光速的,这个过程需要多少时间或者根本就不需要时间?
F1VC\4e\2~ re 5 、与第3条有关的问题还有,光在被物体反射的过程中,是否经历过速度变化,这个过程需要多少时间或者根本就不需要时间?
fL qm&s m{ 6 、“以光速运动的物体”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因而也是不能成立的.这是因为,以光速运动的东西只能是光而不能是其他的物体;或者说,凡是以光速运动的物体,它已经不由自主地变成了光.因此,那些有关在宇宙航行中可以把宇宙飞船加速到光速的科普说法或科幻小说,至少存在着两个难以逾越的问题:其一,我们能否把物体加速到光速而又不改变该物体原来的存在方式?其二,即使我们能够把宇宙飞船加速到光速并能够保留其存在方式(包括物体状态的或信息状态的),我们(宇宙飞船上的宇航员或宇宙飞船外的控制者)是否还能够把它从光速降低到普通速度并且恢复到其原来的存在方式?
8M2N\7S\7v1h1n+v 7 、与第6条相关的问题是,除了我们已知的产生光的自然机制外,是否还存在着通过对物体加速的方式来产生光的自然机制或人造机制?\3LXs.A1lL-V
8 、在宇宙中,可以存在比光速更高的物质形态(从哲学角度来说,超光速也可以理解成为一种“负向”速度);但是,这种物质形态的东西,不能够也不应当再被称之为光,因为它乃是另外一种东西.依此类推,自然界可能存在着若干种各自以其特有速度为存在形式的东西,而目前我们仅仅知道其中的一种并将其称之为“光”.或许,我们还知道另外一类以其特有速度为存在形式的东西,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物体(具有所谓的静止质量),其特有速度即低于光速(显然,这里存在一个量质参数,即普通物体在保持其结构形态不变的情况下所能达到的最高速度).
\4I1[W Y$|_wg~@Z 9 、从哲学思维的角度来说,空间是对物质质量存在形态的一种表述用语,时间则是对物质运动存在状态的一种表述用语.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学说,其“相对”的核心实质即试图在低于光速的物质(有静止质量)与等于光速的物质(没有静止质量)之间建立可以用数学方程式来表述的物质转换关系,它就是著名的公式:能量(E)=质量(M)乘以光速(C)的平方.这里的问题在于,单纯就该公式而言,它既可以表示上述两种物质的转换结果,同时也在暗示具有静止质量的物质可以通过加速到光速而变成能量;但是,这种暗示并没有经过严格的物理学的理论上的论证和实际上的检验,并且已经对不少学者和广大民众产生了误导.r.uK\3t z3X F\3]$P
10 、与第9条以及其他条相关的问题是,许多人都期待着在普通物体上获得超光速的运动,并幻想由此而实现“时间的倒流”.根据笔者上述讨论,这种期待是不现实的,因为达到光速的物体已经变成了光,而超过光速的物质亦将转化成另外一种我们尚不清楚的什么东西.与此同时,在普通物体(包括我们人类)、光、超光速物质三者之间,必然存在着信息传输的障碍,除非宇宙中存在着一种在上述三者之间都能够被传输、被识别的信息载体和信息代码(包括多次翻译),而且其传输过程对当事人(假定有的话)既有意义(例如有时间去理解)又不至于造成伤害(所谓测不准原理,可以拟人化为信息传输的伤害性).
PO/J\3_\4I 11 、老子《道德经》所阐述的“有”可以解释为具有静止质量的普通物体,“无”则可以解释为能量或光;所谓“无名天地之始”即宇宙起源于能量状态,所谓“有名万物之母”即物体起源于静止质量的出现.此外,老子所说:“此两者(有与无)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句话可能暗示着宇宙间有超光速物质的存在,一旦我们找到这种物质,宇宙中的所有奥秘都将被揭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