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章书店对顾客实行一项优惠措施:每次买书200元至499.99元者优惠5%,每次买500元以上者(包含500元)优惠10%.某顾客到书店买了三次书,如果第一次与第二次合并一起买,比分开买便

问题描述:

北京九章书店对顾客实行一项优惠措施:每次买书200元至499.99元者优惠5%,每次买500元以上者(包含500元)优惠10%.某顾客到书店买了三次书,如果第一次与第二次合并一起买,比分开买便宜13.5元;如果三次合并一起买比三次分开买便宜39.4元.已经知道第一次的书价是第三次书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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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位顾客第二次买了多少钱的书.

第一次与第二次购书的合价13.5÷5%=270(元)
第三次购书优惠:39.4-270×10%=12.4(元)
如果第三次购书原价;12.4÷10%=124 (元)
则三次购书款:270+124=394(元)
不符合题意
所以第三次购书款应该是200以上的,即已经享受优惠.
则第三次购书原价:12.4÷(10%-5%)=248 (元)
第一次书价: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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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元)
第二次书价:270-155=115(元)
答:第二次买了115元钱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