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有何特点和分类?
什么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有何特点和分类?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通常不具备排他性或(和)竞争性,一旦生产出来就不可能把某些人排除在外的商品称为(纯)公共物品.所谓商品的排他性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者购买者可以很容易地把他人排斥在获得该商品带来的利益之外;商品的竞争性是指消费商品的数量与生产这一数量的成本有关.
所以,确定是否是公共物品,关键就是看是否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分类有几种:
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第二类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形象地称为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第三类公共物品与俱乐部物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有效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共同资源或公共池塘资源物品.俱乐部物品和共同资源物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准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而不是像纯公共物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物品到达“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准公共物品“拥挤性”的特点为我们探讨公共服务产品的多重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此外,公共物品也可以这样分类:
(1)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国防和灯塔等,通常采用免费提供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
(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过一定的临界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就会消失,拥挤就会出现.准公共物品可以分为两类:
a.公益物品.如义务教育、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
b 公共事业物品,也称自然垄断产品.如电信、电力、自来水、管道、煤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