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从甲地步行到乙地,又从乙地沿原路返回,因此回程用的时间比去时的时间少1小时50分,已知甲地到乙地的路程为30km,汽车的平均速度比步行快11km,求汽车的平均速度.

问题描述:

某人从甲地步行到乙地,又从乙地沿原路返回,因此回程用的时间比去时的时间少1小时50分,已知甲地到乙地的路程为30km,汽车的平均速度比步行快11km,求汽车的平均速度.

设步行的速度是x千米/小时,则汽车的平均速度是(x+11)千米/小时.
30/x=30/(x+11)+11/6
解之得:x1=9,x2=—20(舍去)
所以汽车的平均速度为:9+11=20千米/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