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解释一下下面一段话的意思.

问题描述:

请帮我解释一下下面一段话的意思.
某启:示及青苗事.然二分不及一分,一分不及不利而贷之,贷之不若与之.然不与之而必至于二分者,何也?为其来日之不可继也.不可继则是惠而不知为政,非惠而不费之道也,故必贷.然而有官吏之俸,辇运之费,水旱之甫,鼠雀之耗,而必欲广之以待其饥不足而直与之也,则无二分之息可乎?则二分者亦常平之中正也,岂可易哉?公立更与深于道者论之,则某之所论,无一字舍于法,而世之者,不足言也.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卷73《答曾公立书》
(光)拜上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免朝觐,许乘肩舆,三日一入省.光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诏令子康扶入对,且曰“毋拜.”遂罢青苗钱,复常平采法.两宫虚已以听.
——选自《宋史.司马光传》

本人启奏:说道青苗法这件事.然而(给农民的贷款利息)设二分利,不如设一分利,一分利不如无息贷给(农民),贷给农民不如送给农民.然而不(把钱)送给农民而设置二分利,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以后是无法继续坚持下去的.无法继续,就是小恩小惠的行为,并不懂得如何为政,(就是说小恩小惠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不是经济实惠的方法,所以,必须要使用贷款的形式.然而,有管理的俸禄、运输的费用、水灾旱灾的损失,老鼠麻雀造成的耗损,所以必须是这笔钱更加富裕,等到百姓饥饿、粮食不足的时候,能直接救济他们,如果没有这二分利的话,可能吗?而二分利也是调剂不偏不倚的一种手段,岂能更改?阁下马上与精通此道者讨论这事,我的论点,没有一个字可以从(青苗)法中舍去,而世俗之言,不值一提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卷73《答曾公立书》
(司马光)官拜上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获得免去每日朝觐(的资格),允许乘着轿子,三天觐见一次.司马光不敢当,说:“不见皇上,没法办事”(皇上)下诏令子康扶着司马光入殿奏对,并且(对司马光)说:“不用下拜”(奏对完以后)(皇上)就罢黜青苗钱(法),恢复常平仓法.两宫都虚心的听他的
——选自《宋史.司马光传》
这是我自己翻得,不保证正确~看看大致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