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一起买了8个面包平均分着吃,甲拿出5个面包的钱,乙付了3个面包的钱,丙没有付钱.等吃完结算,丙应付1.60元钱,那么甲应收回多少元?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人一起买了8个面包平均分着吃,甲拿出5个面包的钱,乙付了3个面包的钱,丙没有付钱.等吃完结算,丙应付1.60元钱,那么甲应收回多少元?
答
答案是:每个人平均分到:8÷3(个)面包,也就是丙应付的1.60元,甲先垫付了5个面包钱,要收回:5-(8÷3(个))钱,也就是:1.6÷(8÷3)*(5-(8÷3(个))=1.40元 或者是:总面包钱=1.6*3=4.80元.每个面包正好是:4.80/8=0.60元.甲先付5个,5*0.6=3.0元,应收:3.0-1.60=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