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同一份稿件,聪聪要用九分之四小时,明明要用35分钟,丽丽要用十五分之七,他们三个人中,谁的打字速度快.(写出算式)

问题描述:

打同一份稿件,聪聪要用九分之四小时,明明要用35分钟,丽丽要用十五分之七,他们三个人中,谁的打字速度快.(写出算式)

4/9×60=27分
7/15×60=28分
所以聪聪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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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好评是我前进的动力。
(*^__^*) 嘻嘻……
我在沙漠中喝着可口可乐,唱着卡拉ok,骑着狮子赶着蚂蚁,手中拿着键盘为你答题!!!

明明用时为35/60=7/12小时
4/9=80/180 7/12=105/180 7/15=84/180
因为80/180<84/180<105/180
所以聪聪用时最短,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