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时(直接引用)的标点符号我现在准备汉语水平考试可是练习写作当中遇到了使用标点符号的问题在课堂上学的时候学过,人说话的时候,把他所说的话直接引用的话,应该加冒号.比如我说道:“要走了!”可是我看到了鲁迅的《一件小事》当中的好多句子说话时都不使用冒号而使用逗号 我便对他说,“没有什么的.” 像这样子.请问,写作的时候逗号能代替冒号使用吗如果能的话,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呢,
问题描述:
说话时(直接引用)的标点符号
我现在准备汉语水平考试
可是练习写作当中遇到了使用标点符号的问题
在课堂上学的时候学过,人说话的时候,把他所说的话直接引用的话,应该加冒号.
比如
我说道:“要走了!”
可是我看到了
鲁迅的《一件小事》当中的好多句子说话时都不使用冒号而使用逗号
我便对他说,“没有什么的.”
像这样子.请问,写作的时候逗号能代替冒号使用吗
如果能的话,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呢,
答
鲁迅写作一直有些东西不符合文法规矩,但是却也为人津津乐道.像“我家门钱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我们在写作中,应该引起注意.我们不是鲁迅,做不到翻手成文,覆手为章. 不是有一种形式是“…”,某某说 、感慨.试试看,慢慢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