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名词性短语做状语或者做定语

问题描述:

如何区分名词性短语做状语或者做定语
比如例子 Can you give us a chance【 to visit Beijing 】
这里为什么就不作为目的状语翻译成:你能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浏览北京?
而要非要作为定语翻译成 你能给我们一个浏览北京的机会吗?
之前 的问题没有问完就给手点滑了,然后给结束问题了.
然后那位好心的网友给我解释的就是:具体是做定语还是做状语是取决有固定搭配
如:a chance to do sth :一次【做某事的】机会
特点:一般名词后面的不定式,多是定语;
而动词后面搭配的不定式.多是宾补,或状语
可是如果这样子 岂不是我们需要记忆特多的固定搭配?
请问有什么 规律可寻找没啊?

楼主的问题,还是有规律的,“Can you give us a chance【 to visit Beijing】”翻译成“你能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浏览北京?”这叫“直译”是英译汉中的大忌,因为这样翻译过来的话不符合标准汉语的语言规范与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