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5:某人骑自行车开始用 3 小时走了66 千米,接着休息
问题描述:
例5:某人骑自行车开始用 3 小时走了66 千米,接着休息
了半小时,然后又用2.5小时走了42千米到达目的地
,则在整个过程中,此人的平均速度是多少千米/时
合多少米/秒?
一辆小车先以60千米/时的速度行驶了2小时
,然后又以48千米/时的速度行驶了96千米,
则此车的平均速度是多少千米/时?合多少
米/秒?
答
总时间
3+0.5+2.5=6小时
总路程=66+42=108千米
所以平均速度是108/6=18千米/时
18千米/时 =(18*1000)/(1*3600)=5米/秒
以60千米/时的速度行驶了2小时,行驶了60*2=120千米
以48千米/时的速度行驶了96千米需要96/48=2小时
所以总时间
2+2=4小时
总路程=120+96=216千米
所以平均速度是216/4=54千米/时
54千米/时 =(54*1000)/(1*3600)=15米/秒